公示日期定于2024年7月4日至7月9日。在此期间,若对前述人员的职务安排持有异议,欢迎在公示期限内提出反馈。请确保反馈内容真实可信,并留下您的真实姓名、所属单位及联系方式以便后续沟通。对于信息不明确的反馈及匿名电话,公示期内将不予以接收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