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产品质量认证机构发现某产品不符合认证标准却仍在使用认证标志时,未能依法要求该产品改正或取消其使用认证标志的资格,这涉及到了法律责任的范畴。为了准确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产品质量认证机构是依法设立的,负责产品质量认证的机构。它们的主要职责之一就是确保通过其认证的产品符合既定的标准和要求,并有权监督这些产品在市场上的使用情况。 其次,当发现不符合认证标准的产品仍然在使用认证标志时,认证机构有责任和义务采取行动。这些行动可能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产品生产者或销售者立即停止使用该标志,或者取消其使用认证标志的资格,以防止误导消费者和损害市场公平竞争。 现在,我们针对题目中的问题进行详细分析: * **法律责任的性质**:在这个情况下,产品质量认证机构未能依法履行职责,即未能对不符合认证标准而使用认证标志的产品进行有效的监管和纠正。这构成了一种行政不作为或违法行政行为。 * **法律责任的主体**:法律责任应当由未能依法履行职责的产品质量认证机构承担。 * **法律责任的具体形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认证机构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可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撤销或暂停其认证资格等。具体的法律责任形式将取决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 综上所述,产品质量认证机构对不符合认证标准而使用认证标志的产品,未依法要求其改正或者取消其使用认证标志资格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责任,可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撤销或暂停其认证资格等。 因此,针对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产品质量认证机构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是行政责任,具体形式取决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由于选项没有直接给出具体的法律责任形式,但我们可以确定其性质为行政责任。在实际情况中,应参考具体的法律法规来确定具体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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