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京政办发[2000]6号 转发北京市教委、市财政局《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规定(试行)实施办法的补充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根据北京市教委、市财政局上报的《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规定(试行)实施办法的补充意见》,经过市政府认真研究,现予以同意,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规定(试行)实施办法的补充意见 特此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0年7月10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京政办发[2000]6号 转发北京市教委、市财政局《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规定(试行)实施办法的补充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根据北京市教委、市财政局上报的《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规定(试行)实施办法的补充意见》,经过市政府认真研究,现予以同意,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规定(试行)实施办法的补充意见 特此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