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典》“凡例”【贮藏】项下对贮藏条件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遮光:使用不透光的容器包装,如棕色容器或黑色材料包裹的无色透明、半透明容器,以避免药品直接受到阳光照射。 2. 密闭:将容器密闭,防止尘土及异物进入,确保药品的纯净性。 3. 密封:将容器密封,以防止风化、吸潮、挥发或异物进入,保持药品的质量和稳定性。 4. 熔封或严封:对容器进行熔封或用适宜的材料严封,以防止空气和水分的侵入并防止污染,进一步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此外,还有针对不同温度条件的贮藏规定: * 阴凉处:指不超过20℃的环境,适用于一些对温度敏感的药品。 * 凉暗处:指避光且温度不超过20℃的环境,对于既需要避光又需要低温保存的药品适用。 * 冷处:指2~10℃的环境,通常用于生物制品和部分化学药品的贮藏。 * 常温:指10~30℃的环境,这是大多数药品的常规贮藏温度范围。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药品的贮存条件可能包含多种要求,例如某些药品可能需要同时满足遮光、密闭和在冷处保存等条件。因此,在贮藏药品时,必须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和《中国药典》的规定进行操作,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总的来说,《中国药典》“凡例”【贮藏】项下的规定旨在确保药品在贮藏过程中的质量和稳定性,从而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等相关单位应严格遵守这些规定,确保药品的正确贮藏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