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需要理解几个关键的地理政治概念,特别是与国际法和海洋法相关的内容。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领海”的概念。根据国际法的规定,领海通常指的是从沿海国家的基线量起,向外延伸一定宽度的海域,通常这个宽度是12海里。在这个区域内,沿海国家享有主权权利和管辖权。 其次,关于问题中提到的“超过24海里”的海域,这里我们需要理解一个概念——专属经济区(Exclusive Economic Zone, EEZ)。专属经济区是从基线量起向外延伸至200海里的海域。在这个区域内,沿海国家享有对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和某些其他管辖权,但并不包括对其他国家船舶的航行权或飞越权的排他性控制。 现在,我们来具体分析这个问题。问题描述了一个国家的领土包括一块大陆和几座远离大陆的海岛。如果这些海岛与大陆的距离超过了24海里,那么这两岸之间的海域将至少有一部分是处于领海之外的。这部分海域,如果在沿海国家的专属经济区内,将属于该国的专属经济区;如果超出了专属经济区的范围,那么它将属于公海(High Seas),公海是全人类共有的,不受任何国家主权管辖。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对于提到的这种情况,两岸之间确实存在不属于领海的海域。这些海域可能是专属经济区的一部分,或者是完全的公海。具体的划分将取决于具体的地理情况和国际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