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丹是法国早期资产阶级政治思想家,也是近代主权学说的创始人。他对于国家主权理论有着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 布丹认为,主权是一个国家的绝对的和永久的权力,是国家最本质的特征,超乎公民和臣民之上、不受法律的限制。主权具有至高性、永久性和不可分割性。主权者可以规立法律,因此它不受法律限制,同时也不受时间限制。主权又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不可转让的。 布丹强调,国家必须独自享有主权,一个政治社会得以构成的根本要素就是共同主权的存在。国家主权的出现,是将国家与包括家庭在内的其他一切群体(包括信仰群体)区别开来的标志。布丹也承认,尽管主权具有绝对性,但其具体运用还是会受到一些限制,比如主权者需要遵守契约,而不能随意触及私有财产。 此外,布丹还从人类的历史经验出发,解释国家起源问题,提出家庭是国家的基础。主权学说在他的理论体系中摆脱了宗教神学的影响,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 总的来说,布丹的国家主权理论强调了主权的绝对性、至高性、永久性和不可分割性,并对主权者的权力进行了界定和限制。这一理论对于理解国家权力的本质和运作方式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