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法规体系的定义如下: 党内法规体系是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以准则、条例等中央党内法规为主干,由各领域各层级党内法规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 党内法规体系的基本框架概括为“1+4”,即在党章之下,分为以下四大板块: 1. 党的组织法规: - 定义:调整党的各级各类组织产生、组成、职权职责等的党内法规。 - 主要内容:为党管党治党、执政治国提供组织制度保障。截至2021年7月1日,现行有效党的组织法规共153部,包括中央党内法规15部,部委党内法规1部,地方党内法规137部。 - 举例:如《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对党中央的领导地位、领导体制、领导职权、领导方式、决策部署、自身建设等作出规定;《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则明确规定地方党委全面领导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负责本地区党的建设等。 2. 党的领导法规: - 定义:调整党领导国家和社会、党领导各类组织的党内法规。 - 主要内容: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 3. 党的自身建设法规: - 定义:调整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的党内法规。 - 主要内容:为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制度保障。 4. 党的监督保障法规: - 定义:调整党的监督、激励、保障等的党内法规。 - 主要内容:为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提供制度保障。 总体而言,党内法规体系是全党在思想、政治、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的总章程和总规矩,是推进党的建设、确保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的重要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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