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克特推崇的参与式体制(Participative System)是一种合作型的领导体制,其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决策与控制的分散性**:在参与式体制下,组织中的决策和控制权被分散到更广泛的范围。这意味着,不仅仅是领导者或高层管理者在做决策,员工也能参与到决策过程中,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被重视和采纳。 2. **员工的高度参与**:参与式体制鼓励员工积极参与组织的各项活动,从目标设定到实施过程,员工都能发挥自己的作用。这种高度参与的模式有助于增强员工的责任感和归属感。 3. **领导与员工关系的密切性**:在这种体制下,领导者和员工之间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和信任关系。这种关系不是基于权力和等级的,而是基于共同的目标和相互的支持。 4. **开放的双向沟通**:参与式体制强调开放和双向的沟通。领导者会倾听员工的意见和建议,而员工也愿意分享自己的想法和经验。这种沟通模式有助于增强组织的凝聚力和创新能力。 5. **追求共同目标**:参与式体制强调组织追求共同的目标,而不是单纯的个人或部门目标。这种共同的目标感能够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组织的整体发展。 6. **注重员工发展与成长**:参与式体制还注重员工的个人发展与成长。领导者会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鼓励员工不断进步和创新。 综上所述,利克特推崇的参与式体制以员工的高度参与、开放的双向沟通、追求共同目标、注重员工发展与成长等为主要特征,旨在通过合作与信任的方式促进组织的持续发展和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