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武装力量由以下三个主要部分组成: 1. **中国人民解放军**: - 主体部分,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组成。 - 现役部队是国家的常备军,主要担负防卫作战任务,必要时可以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 经过三次大规模裁军,目前总员额保持在200万以内。 - 解放军由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战略支援部队等组成。 2.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 负责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卫国家重要目标,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 组建于1982年,由内卫部队、机动部队、海警部队和院校、研究机构等组成。 - 属于国务院编制序列,由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双重领导。 3. **民兵**: - 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 - 平时担负战备执勤、抢险救灾和维护社会秩序等任务,战时担负配合常备军作战、独立作战、为常备军作战提供战斗勤务保障以及补充兵员等任务。 - 工作在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下,由总参谋部主管。 这三个部分共同构成了我国的武装力量体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并统一指挥,是我国国防的重要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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