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发现停工留薪期发的工资比上班的时候少,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 **核实工资情况**: - 首先,需要核实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发放情况,确保自己了解具体的工资数额和构成。 - 对比停工留薪期前的工资,明确工资减少的具体金额和原因。 2. **查阅相关法律条文**: - 查阅《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该条款规定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注意,“原工资福利待遇”通常指的是工伤职工在受伤前的平均工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 3. **与单位沟通**: - 将工资减少的情况向所在单位的人事或财务部门反映,询问原因并要求解释。 - 如果单位无法给出合理的解释或拒绝调整工资,可以提出要求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 4. **收集证据**: - 在与单位沟通的过程中,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工资单、银行转账记录、与单位的沟通记录等。 - 这些证据将有助于后续维权时证明自己的主张。 5. **法律途径**: - 如果与单位协商无果,可以选择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 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 **注意事项**: - 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保留好相关的工资支付记录、医疗证明等证据材料。 - 如有需要,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如果发现停工留薪期发的工资比上班的时候少,应该及时与单位沟通并了解原因。如果单位无法给出合理解释或拒绝调整工资,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