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的标点符号使用大体上是正确的,但可以根据语境和表达的流畅性做一些微调。原句中,“当我置身斯勃齐堡尖角的陌生海域,和沈阳的浑河岸边”这句话中,“和”之前的逗号可能给人一种稍微的停顿感,而在这里,可能更希望表达的是两个场景的并列关系,因此可以考虑使用顿号(、)来替代逗号,使两个并列的地名更加紧凑。 修改后的句子可以是:“当我置身斯勃齐堡尖角的陌生海域、和沈阳的浑河岸边,两阵相似的风吹过,我肯定,我们再也不会被万事万物卡住。” 这样的修改使得句子在表达上更加流畅,两个并列的地名之间的联系也更加紧密。但请注意,这种修改是基于语境和表达习惯的建议,原句在语法上并没有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