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来探讨这个问题,它关注的是《成都市地名管理条例》的制定机关。要准确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需要明确我国法律体系中关于地方立法的基本规定。 现在,我们来分析题目中的关键信息: 1. **《成都市地名管理条例》**:这是一部地方性法规,针对成都市的地名管理进行规范和调整。 2. **制定机关**:题目中提到的是“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接下来,我们根据这些信息来逐一分析选项: A. **错误**:如果选择这个选项,意味着我们不认同“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该条例的制定机关。但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地方性法规通常是由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的。因此,成都市作为设区的市,其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实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包括《成都市地名管理条例》。 B. **正确**:选择这个选项意味着我们认同“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该条例的制定机关。这与我国的法律体系相符合,也符合题目中给出的具体情境。 现在,我们进一步阐释为什么B选项是正确的: - **立法权限**:根据《立法法》的相关规定,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本州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地名管理显然属于城乡建设与管理范畴,因此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具有制定《成都市地名管理条例》的权限。 - **法律地位**:地方性法规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它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地方国家机关行使立法权的重要体现。 综上所述,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实是《成都市地名管理条例》的制定机关,因此B选项“正确”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所以,答案是B.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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