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被执行人王思聪的“终结本次执行案件”中,如果执行法院为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我需要指出,根据目前公开的信息,并未直接提及该法院执行的特定案件及其执行标的与王思聪直接相关。然而,我们可以回顾王思聪作为被执行人的其他案件情况来间接说明。 首先,王思聪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曾多次被报道,但多数报道的执行法院并非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例如,在2019年,王思聪因执行标的约1.5亿元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来源:搜狐网)。而在2024年,他再次成为被执行人,但这次执行法院为上海金融法院,执行标的超过7701万元(来源:界面新闻)。 对于“终结本次执行案件”这一概念,它通常指的是在执行过程中,由于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有其他法定中止执行的情形,法院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这并不意味着案件完全结束,而是暂时中止执行,待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因此,如果确实存在由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执行的、涉及王思聪的“终结本次执行案件”,其执行标的将取决于该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案件性质以及法院裁定等因素。但由于我无法直接获取该案件的具体信息,所以无法给出确切的执行标的金额。 综上所述,对于执行标的为多少的问题,我无法直接给出答案,因为这需要具体查询该案件的执行裁定书或相关法律文书。如果您需要了解该案件的具体情况,建议您通过官方渠道查询或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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