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CNAS-CC01:2015,认证机构应采用适宜的方式及时验证获证组织对不符合项进行处置的效果,这一说法是正确的。 CNAS-CC01:2015,即《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发布的关于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的基本要求和标准。该标准规定了认证机构在进行管理体系认证过程中应遵循的准则和程序,以确保认证活动的公正性、独立性和有效性。 在认证流程中,当审核员在审核过程中发现获证组织存在不符合项时,认证机构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确保这些不符合项得到妥善处理和纠正。这包括但不限于要求获证组织在规定期限内分析不符合项的原因、制定并实施纠正和纠正措施,以及提供证据来表明这些措施已经有效实施并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为了验证获证组织对不符合项进行处置的效果,认证机构需要采用适宜的方式进行验证。这些方式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1. **文件审查**:通过审查获证组织提交的纠正和纠正措施的实施计划、执行记录、效果评估报告等文件,来初步判断不符合项是否得到有效处理。 2. **现场验证**:在必要时,认证机构可以派遣审核员进行现场验证,以直接观察获证组织的纠正和纠正措施实施情况,并评估其效果。 3. **跟踪审核**:在纠正和纠正措施实施一段时间后,认证机构可以进行跟踪审核,以确认不符合项是否真正得到解决,并且没有出现新的不符合项。 通过这些方式,认证机构可以确保获证组织对不符合项进行了有效的处置,从而维护认证活动的公正性、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这也有助于提升获证组织的管理水平和业绩表现,促进组织的持续改进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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