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1月1日起,总质量4.5吨及以下的普通货运车辆不再需要办理营运证**。这一政策依据的是《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通知》。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4.5吨及以下的普通货运车辆取消了营运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要求,但并不意味着所有货车都免除了这些手续。对于超过4.5吨的货车,以及危险品运输车等特殊车辆,仍然需要办理车辆营运证和从业资格证。此外,对于4.5吨以下但属于专用运输车辆的冷链运输车辆,也需要办理营运证及相应的从业资格证。 这一政策的实施,旨在简化车辆管理流程,降低货运门槛,为小型货车车主提供更加便捷的经营环境。同时,也体现了交通管理部门对于不同类型车辆管理的精细化和差异化。 因此,如果您的货车总质量在4.5吨及以下,并且从事的是普通货物运输,那么自2019年1月1日起,您就不需要再办理营运证了。但是,请务必确保您的车辆符合其他相关的交通法规和规定,以保证安全、合法的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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