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科学、简化、集约的原则,自愿性认证业务分为三个层级,即: 1. **认证类别**:这是最高层级的分类,根据《认证认可条例》,“认证类别”主要分为三大类,分别是产品、服务和管理体系。 2. **认证领域**:在“认证类别”之下,进一步细分为不同的“认证领域”。每个“认证类别”会包含若干个“认证领域”。具体来说: - **自愿性产品认证**:按照国家标准GB/T7635.1《全国主要产品分类与代码 第一部分 可运输产品》划分为21个认证领域,其中01、03为“一般食品农产品”,其他为“一般工业产品”。国家统一制定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的自愿性产品认证,或者国家认监委与国务院其他部门联合推动的产品认证项目,每项为一个单独的认证领域。 - **服务认证**:按照国家标准GB/T7635.2《全国主要产品分类与代码 第二部分 不可运输产品》划分为23个认证领域。国家统一制定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的服务认证,每项为一个单独的认证领域。 - **管理体系认证**:按照目前实施的管理体系认证项目归类划为11个领域,除“其他管理体系”以外的每个领域均设置基本审批项目。国家统一制定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的管理体系认证,每项为一个单独的认证领域。 3. **认证项目**:在“认证领域”之下,再根据具体的认证方案划分出不同的“认证项目”。认证项目按照认证规则备案方式进行管理,有关备案要求另行规定。 这三个层级共同构成了自愿性认证业务的分类体系,有助于科学、简化、集约地管理认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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