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术界,论文的发表与再使用是遵循一定规范和伦理的。针对您提出的两个问题,我们可以分别进行解答: 1. **在未经正式出版的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刊登的稿件,是否可以在正式刊物上发表?** 一般来说,是可以的。学术会议上的论文通常是初步研究成果的展示,它们往往还未经过严格的同行评审过程。这些论文在会议上交流后,作者可能会根据反馈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希望将其发表在更为正式的、经过同行评审的期刊上。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不同期刊对于重复发表(self-plagiarism)或一稿多投(simultaneous submissions)的政策各不相同。因此,在将会议论文投稿到期刊之前,作者需要仔细查阅目标期刊的投稿指南,确保不违反期刊的相关政策。 此外,作者还需要考虑论文的原创性和贡献度。如果会议论文与拟投稿的期刊论文在内容和结论上没有显著区别,仅仅是为了满足期刊的格式要求而进行了微调,那么这样的投稿很可能被期刊拒绝。因此,作者在将会议论文转化为期刊论文时,通常需要对其进行扩展、深化或补充新的研究结果和见解。 2. **论文公开发表后收入论文集的,应注明论文的发表出处。** 这是学术规范的基本要求。当一篇论文已经在正式刊物上发表后,如果作者希望将其收入其他论文集(如会议论文集、书籍章节等),必须明确注明该论文的原始发表出处,包括论文的标题、作者、期刊名称、卷号、期号、起止页码以及发表年份等信息。这样做不仅是对原始发表期刊的尊重,也是维护学术诚信和避免学术不端行为的重要措施。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有些期刊或会议可能会要求作者在提交稿件时声明该论文是否为原创或之前是否在其他地方发表过(包括但不限于会议论文、预印本等)。作者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在必要时提供原始发表出处的证明。 总之,在学术发表过程中,作者应始终遵循学术规范和伦理要求,确保论文的原创性、真实性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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