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准确判断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对每个选项进行逐一分析,并考虑它们与“学术研究数据共享”这一行为之间的关联性。 A. **促进研究资源积累**: 学术研究数据的共享显然能够促进研究资源的积累。当研究者们共享他们的数据时,这些数据就汇集成了一个庞大的资源库,供后续研究者使用。这样的资源库不仅丰富了学术研究的素材,还推动了整个学术领域的发展。因此,这一说法是正确的。 B. **提高研究资源使用率**: 数据共享使得原本可能被个别研究者独占的数据得以被更广泛的研究群体使用。这样一来,研究资源的利用效率就大大提高了。多个研究者可以基于同一数据集进行多角度、多层次的研究,从而挖掘出更多的学术价值。因此,这一说法也是正确的。 C. **确保公众利益**: 学术研究数据往往涉及公共利益,例如医疗、环境、经济等领域的研究数据。通过共享这些数据,公众可以更加清晰地了解相关领域的状况,监督研究者的研究行为,甚至参与到研究中来。这种透明度有助于增强公众对学术研究的信任,同时也确保了研究成果能够真正服务于社会。因此,虽然“确保”这个词可能有些绝对,但从广义上讲,数据共享确实有助于增进公众利益。然而,就本题的判断而言,我们更侧重于该选项与数据共享行为的关联性,而非其绝对性,所以这一说法可以被视为正确。 D. **侵犯数据提供者隐私**: 这一说法是存在问题的。虽然数据共享过程中确实需要关注数据提供者的隐私权问题,但数据共享本身并不等同于侵犯隐私。在数据共享前,通常会通过脱敏处理、签订协议等方式来保护数据提供者的隐私。只要这些措施得到妥善实施,数据共享就不会侵犯数据提供者的隐私。因此,将“侵犯数据提供者隐私”作为数据共享的一个必然结果或特性是不准确的。 综上所述,错误的说法是D:“侵犯数据提供者隐私”。这是因为数据共享本身并不直接等同于侵犯隐私,而是在保护隐私的前提下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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