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宁夏煤业(若指宁夏宝兰德化工有限公司)“7.6”机械伤人事故(此处以宁夏宝兰德化工有限公司“7·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为例,因宁夏煤业未找到直接对应的“7.6”机械伤人事故,但事故反思与讨论的逻辑相似)开展“大反思、大讨论”专题研讨会时,可以参考以下内容来构建讨论框架和反思要点: ### 一、事故回顾与基本情况 在研讨会开始时,应首先对宁夏宝兰德化工有限公司“7·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进行简要回顾,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直接原因等。这有助于与会人员了解事故背景,为后续讨论奠定基础。 例如: * **时间**:2019年7月6日10时50分许 * **地点**:宁夏宝兰德化工有限公司液氯充装区行车棚 * **伤亡情况**:一名作业人员死亡 * **直接原因**:高处作业人员郭学宁在刷涂料时将身上安全带挂钩锁扣解开,双手抓天车立柱上的灯杆时,灯杆瞬间脱落向下转动,其身体失衡,从3.3米高的装载机料斗中坠落,头部撞击地面导致死亡。 ### 二、事故原因深入剖析 在回顾事故基本情况后,应深入剖析事故原因,包括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和管理上的漏洞等。这有助于与会人员从多个角度理解事故发生的根源,为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提供依据。 例如: * **直接原因**:高处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擅自解除安全带挂钩锁扣。 * **间接原因**: 1. 安全管理混乱,如公司法定代表人辞职后未及时变更、未组织召开过安委会和专题安全会议、未组织开展作业前安全风险辨识等。 2. 组织机构不健全,如未设置主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由主管生产副总兼管且人员未明确分工等。 3. 培训教育不到位,如未按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三级安全教育缺失、临时调派人员未进行入厂安全教育等。 4. 特种车辆管理混乱,如无特种车辆使用管理相关规定、事故中使用的装载机未进行年检、驾驶人员未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等。 ### 三、事故责任认定与追究 在剖析事故原因的基础上,应明确事故责任,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这有助于强化安全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例如: * 对宁夏宝兰德化工有限公司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 对事故直接责任人郭学宁(已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责任追究)、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张保才、公司总经理兼管安全生产工作的王俊昭以及组织进行高处作业的鲁瑞等人进行责任认定,并提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建议。 ### 四、事故防范措施与改进建议 在明确事故责任后,应针对事故原因提出具体的防范措施和改进建议,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例如: * 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 * 完善组织机构,设置主管安全负责人,明确人员分工和职责。 * 加强培训教育,按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 加强特种车辆管理,制定相关规定并严格执行,确保车辆年检合格、驾驶人员持证上岗。 ### 五、大反思与大讨论 在专题研讨会的最后阶段,应组织与会人员进行大反思与大讨论。这有助于将事故教训转化为实际行动,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改进。 讨论要点可包括: * 如何从本次事故中吸取教训,加强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 如何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 如何加强特种设备和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 如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应急处理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通过深入反思和讨论,与会人员可以共同探索出更加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和方法,为企业的安全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