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件编号:京政办发[2000]6号 转发《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规定(试行)实施办法的补充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根据北京市教委、市财政局上报的《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规定(试行)实施办法的补充意见》,经过我市政府的认真研究,已决定同意该补充意见。该补充意见旨在进一步完善我市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以满足更多有需要的学生的贷款需求,并为其提供更为便捷的贷款服务。 现将该补充意见转发给你们,望各区、县、各部门及市属机构能充分理解并认真执行,确保助学贷款政策的有效实施,为广大学子提供应有的支持和帮助。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规定(试行)实施办法的补充意见》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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