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这句话出自《论语·雍也》。这是孔子对于人的内在品质(“质”)与外在表现(“文”)之间关系的阐述。 首先,我们来解析这句话的每个部分: 1. “质”:指的是人的质朴、本真、淳朴的品质,是人性中最原始、最真实、最自然的部分。 2. “文”:指的是人后天所习得的礼仪、文化、教养等,是人为了使自己更符合社会规范而学习和形成的部分。 3. “野”:这里指的是粗野、不文雅,没有受到良好教育和文化熏陶的表现。 4. “史”:有两种解释,一种是认为“史”是虚浮、浮夸的意思,即过分注重外在的修饰和表现,而忽略了内在的品质;另一种解释是将“史”与“事”联系起来,表示言行过于刻板,缺乏灵活性,像记事的书吏一样。 接下来,我们解读整句话的意思: “质胜文则野”:如果一个人过分强调和展示其本真、质朴的品质,而忽略了外在的礼仪、文化和教养,那么这个人就会显得粗野、不文雅,给人一种缺乏教养和修养的感觉。这并不是说本真、质朴的品质不好,而是说人应该找到一种平衡,既要保持本真,又要学习和适应社会的规范和礼仪。 “文胜质则史”:如果一个人过分注重外在的礼仪、文化和教养,而忽略了内在的品质和修养,那么这个人就会显得虚浮、浮夸,甚至言行过于刻板,缺乏灵活性。这也不是说外在的礼仪和文化不重要,而是说人应该在保持外在修养的同时,也要注重内在品质的培养和提升。 综上所述,这句话是孔子对于人的内外修养的平衡发展的强调。他认为一个人既要保持其本真、质朴的品质,又要学习和适应社会的规范和礼仪,做到内外兼修、平衡发展。这种平衡发展的人生观对于个人修养和社会和谐都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