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民,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的定义,指刁滑的人,多用作官员对不服从法律管理和道德管束的泼皮无赖的专用称呼。以下是对“刁民”这一词汇的详细解释和归纳: 1. 定义与特征: - 刁民指的是具有刁滑、奸诈、邪恶特性的人。 - 这类人常被认为带有为非作歹、无恶不作、无赖、穷横、野蛮、狡猾等特征。 - 有时候“刁民”也被用作官员对一些难对付的百姓的专用称呼,表示这些百姓对官员刁难,很难对付。 2. 历史背景: - “刁民”这个词的使用并非古来有之,其“出生”很晚,最早不会超过清朝初年。 - 在封建社会,它有时代表了那些不满封建统治、勇敢发声的人,或是亦民亦匪的“乱民”。 - 但在现代语境中,特别是在城市化进程中,这个词汇往往与拆迁相关,指那些被认为不配合拆迁政策、提出过高要求的居民。 3. 误用与争议: - “刁民”这个词带有一定的贬义和歧视色彩,容易被用来概括或评价一个地区或群体的人,这是一种认知偏见。 - 在现代社会,它经常被用来指代那些被认为行为不轨、品行恶劣的人,但这样的标签有时过于简单化和武断,容易忽略个体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4. 相关俗语: - “穷山恶水出刁民”是一个常见的俗语,意指在自然条件恶劣、资源匮乏的地方,容易出现品行不端、行为不轨的人。但这种说法是一种认知偏见,应避免用来概括或评价一个地区或群体的人。 总的来说,“刁民”这个词汇在现代社会中的使用需要谨慎,避免过于简单化和武断地评价个体或群体。在处理涉及拆迁、社会治理等复杂问题时,应尊重每个人的权益和尊严,通过沟通、妥协和合作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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