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研究选题的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价值性原则:选题应该具有研究价值,这是选题最基本的原则。这种价值可以从多个方面来衡量,如方向性(选题符合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和发展方向)、针对性(选题切合实际情况,针对教育教学发展过程中的不良倾向、薄弱环节和突出矛盾)、普遍性(选题的研究成果具有客观规律性和推广的普遍性)。 2. 创新性原则:教育研究的目的是认识前人没有认识或没有充分认识的教育规律,解决他人虽然认识但还没有解决或没有完全解决的教育问题。因此,教育科研的课题必须具有独创性和新颖性。这包括提出新的理论、观点、方法,或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有所创新和发展。 3. 科学性原则:选题必须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具有科学理论依据和事实依据。这意味着选题要遵循科学的研究方法,通过严谨的实验设计、数据收集和分析,得出可靠的结论。 4. 可行性原则:选题需要考虑到实际操作的可行性。这包括研究者主客观条件是否具备(如知识结构、研究能力、资金设备、文献资料等),以及课题的难易大小是否合适。一个具有可行性的选题应该能够在一定的条件下通过主观努力进行研究,并有成功的可能。 以上原则在教育研究选题时应综合考虑,以确保选题的科学性、创新性和实践性,为教育领域的理论发展和实践创新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