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这句话的含义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解析: ### 一、定义与前提 1. **服务期**:服务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后,劳动者必须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期限。 2. **专项培训费用**:这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 二、具体含义 1. **违约金限制**:当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时,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但这个违约金的数额是有限制的,即不得超过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支付的培训费用中,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金额。 2. **分摊原则**:用人单位需要将已支付的培训费用按照服务期的总年数进行平均分摊。然后,根据劳动者尚未履行的服务期年数,计算出其应分摊的培训费用。这个费用就是劳动者在违反服务期约定时,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的最大违约金数额。 ### 三、举例说明 假设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10万元的培训费用,并约定了5年的服务期。如果劳动者在服务了2年后离职,那么其尚未履行的服务期为3年。此时,用人单位可以要求的最大违约金为: \[ \text{违约金} = \frac{\text{总培训费用} \times \text{尚未履行的服务期年数}}{\text{服务期总年数}} = \frac{10 \text{万元} \times 3 \text{年}}{5 \text{年}} = 6 \text{万元} \] ### 四、法律依据 这一规定主要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这些法规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时应遵循的原则和限制条件。 ### 五、总结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这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防止用人单位通过高额违约金来限制劳动者的自由流动。同时,这一规定也要求用人单位在提供专项培训费用时应当明确培训目的、内容、方式和费用等事项,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培训协议和服务期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