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要知道4个人一起吃饭的总费用是多少。但题目只给了我们甲和乙各自的花费,没有直接给出丙和丁的花费。不过没关系,我们可以先算出甲和乙两人一共花了多少钱,然后再假设丙和丁也各自花了一个和乙一样的金额(因为题目没有具体说丙丁花了多少,我们这样假设是为了方便计算)。 甲花了:90.89元 乙花了:22元 假设丙和丁也都花了22元(和乙一样),那么4个人一共花了: $90.89 + 22 + 22 + 22 = 156.89$元 接下来,我们要算出每个人平均应该花多少钱。因为一共有4个人,所以: $\frac{156.89}{4} = 39.2225$元,但为了方便计算,我们可以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即每人平均应该花39.22元。 现在,我们来看甲实际花了多少钱和他应该花多少钱的差距。甲实际花了90.89元,但他只应该花39.22元,所以他多花了: $90.89 - 39.22 = 51.67$元 这51.67元就是乙、丙、丁三人需要A给甲的钱。因为乙、丙、丁三人是平等的,所以他们应该平均分摊这51.67元。那么每个人应该给甲: $\frac{51.67}{3} \approx 17.22$元 所以,乙、丙、丁每人都应该给甲17.22元。但注意,这只是一个基于假设(丙和丁都花了和乙一样的钱)的答案。如果丙和丁实际花费和这不同,那么答案也会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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