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小王对其同一项发明创造同时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的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专利法中关于不同类型专利的申请及审查流程的相关规定。 首先,根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是两种不同的专利类型,它们的主要区别在于对技术创新的保护程度、申请要求及审查流程上。发明专利通常要求更高的技术创新性,且需要经过实质审查,而实用新型专利则侧重于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且其审查相对较为简化,一般只需进行形式审查或初步审查。 对于小王的情况,他选择了同时就同一项发明创造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这种做法在某些情况下是可行的,尤其是当申请人希望尽快获得专利保护(通过实用新型专利),同时又不放弃对该发明创造进行更全面的保护(通过发明专利)时。 关于这一做法的合法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这就是所谓的“同日申请”制度。 基于上述规定,对于本题的说法,正确的应该是: - 小王可以就同一项发明创造在同日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这是允许的,并且是为了满足申请人希望快速获得专利保护同时又寻求更全面保护的需求。 至于其他可能的说法,如“只能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查比发明专利简单,因此应该优先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等,虽然可能部分正确,但并非直接针对本题所述情况的准确描述。 因此,对于本题“某日小王对自己的同一项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的描述,正确的说法是:小王可以在同一日就同一项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这样做是符合专利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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