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若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拆迁房屋的性质或面积存在争议且协商不一致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针对性质争议**:首先,可以寻求专业机构进行房屋性质的鉴定,以确保双方对房屋性质有明确的了解。之后,依据鉴定结果,双方可再次进行协商。若协商仍无果,可向相关部门如住建局或规划局投诉,请求其介入调解或裁决。必要时,可诉诸法律,通过法院诉讼解决争议。 2. **针对面积争议**:同样,建议聘请专业测绘机构对房屋面积进行精确测量,明确双方争议的具体焦点。依据测量结果,双方应再次尝试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裁决。若对裁决结果不满,可进一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以保障自身权益。在整个过程中,保持沟通渠道的畅通和证据的充分收集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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