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业区划种类较多,划分方法也不尽一致。根据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编制的《中国综合农业区划》,以及当前的一些资料,我国主要可以划分为以下九个农业区: 1. **东北平原区**:该区域主要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三省和内蒙古东部的部分地区,是我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和畜牧业基地。 2. **黄淮海平原区**:位于华北平原的大部分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和河南的大部分地区,是我国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的主要产区。 3. **长江中下游区**:包括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和上海等省市,是我国水稻的主要产区,也是重要的经济作物和渔业生产基地。 4. **华南区**:主要包括广东、广西、海南和福建南部等地,是我国热带和亚热带作物的主要产区,如橡胶、甘蔗、热带水果等。 5. **黄土高原区**:位于黄河中上游的黄土高原地区,包括陕西、甘肃、宁夏和山西的部分地区,是我国重要的旱作农业区,主要种植小麦、玉米等。 6. **云贵高原区**:包括云南、贵州两省,该区域地形复杂,气候多样,是我国重要的烤烟、茶叶、中药材等特色农产品产区。 7. **四川盆地及周边地区**:以四川盆地为中心,包括重庆、四川的部分地区,是我国重要的水稻、油菜、生猪等农产品产区。 8. **内蒙古及长城沿线区**:这一区域主要包括内蒙古自治区的部分地区以及长城沿线的部分省市,是我国重要的畜牧业和半农半牧区。 9. **青藏高原区**:包括西藏、青海两省区的全部和四川、甘肃、新疆的部分地区,由于海拔高、气候寒冷,该区域主要发展畜牧业和耐寒作物种植。 这些农业区的划分主要基于农业生产条件、特征和发展方向、重大问题和关键措施以及行政单位的完整性等因素。不同的农业区在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和农业生产特征上存在差异,因此应有不同的发展方向和增产途径。农业区划是科学指导农业生产和建设的战略手段,也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一项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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