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10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携手教育部,共同颁布了《关于一九七七年全国艺术院校招生工作的正式通告》。该通告明确指出,招生工作应遵循“德智体综合素质全面评估,择优选拔”的基本原则,同时,正式废止了以往基于家庭出身背景的招生政策。此公告一经发布,立即激发了广大考生的热烈响应与积极报考,报名盛况之热烈,前所未有。 随后,国家进一步规划教育发展蓝图,逐步将各大行政区域内的音乐专科院校提升为音乐学院,并对原有钢琴专业进行了机构调整,升格为钢琴系。这一系列举措极大地促进了我国钢琴音乐教育的蓬勃发展,不仅为国家精心培育了众多钢琴艺术领域的专业人才,更为在全国范围内广泛推广和深化钢琴音乐教育奠定了坚实而稳固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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