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需要了解个人所得税中关于大病医疗扣除的相关规定。 根据个人所得税政策,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且不超过80000元的部分,可以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同时,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现在,我们来分析题目中的关键信息: - 陶先生及其70岁父亲的医药费支出,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的金额分别为16000元和92000元。 - 我们需要计算的是陶先生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时可以扣除的大病医疗的最高金额。 接下来,我们按照政策规定进行计算: 1. 陶先生本人的医药费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为16000元,但未达到15000元的扣除门槛,因此不能作为大病医疗扣除。 2. 陶先生70岁父亲的医药费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为92000元,超过15000元的部分为77000元。 3. 根据政策,这部分费用中最高可扣除的金额为80000元(因为扣除门槛是15000元,且最高不超过80000元)。但由于实际超过部分为77000元,所以实际可扣除的最高金额为77000元。 现在,我们对比选项: A、1000:这个金额远低于可扣除的最高金额,排除。 B、78000:这个金额超过了实际可扣除的最高金额(77000元),排除。 C、80000:虽然是大病医疗扣除的上限,但实际可扣除金额受实际支出影响,此处并非实际可扣除的最高金额,排除。 D、16000:虽然题目中提到了陶先生本人的医药费支出,但因其未达到扣除门槛,故不纳入计算。而此选项可能是对问题理解的误导,但考虑到它是所有选项中唯一接近实际可扣除金额(77000元,但略低)的,且在此上下文中,我们可以理解为它是对问题的一个近似或简化表述(尽管不完全准确)。然而,从严格意义上讲,正确答案应该是基于实际可扣除金额77000元的表述,但选项中并未直接给出。在此情境下,我们可以选择最接近且符合题意的选项。 但需要注意的是,严格来说,没有一个选项完全精确地反映了实际可扣除的最高金额(77000元)。然而,在给定选项中,D项(16000)是唯一一个与问题相关的金额,且可以视为对实际可扣除金额的一个近似或简化表述(尽管这种表述并不完全准确)。 综上所述,尽管D项并非完全精确,但在给定选项中,它是最接近且符合题意的答案。因此,答案是D、16000(但请注意,这仅是基于给定选项的推断,实际可扣除金额应为77000元)。 然而,为了严谨性,如果这是一个真实的考试或税务问题,建议明确指出实际可扣除金额为77000元,并提醒学生或纳税人注意选项的精确性。在这里,我们主要基于题目给出的选项进行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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