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盒”和“人肉”行为确实属于网络暴力非法犯罪的范畴。以下是对这两种行为的详细分析: ### 一、定义与性质 1. **“开盒”**: - “开盒”一词最初来源于网络贴吧,等同于“人肉搜索”,但近年来其含义有所扩展。它指的是利用非法手段,有针对性地获取并公开曝光他人隐私信息,甚至对其进行电话骚扰、网暴攻击、恐吓威胁的一种新型网络暴力违法犯罪行为。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名誉权等人格权利,也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网络秩序。 2. **“人肉”**: - “人肉”通常指的是“人肉搜索”,即通过网络搜索或黑客技术,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的行为。它与“开盒”有相似之处,都是侵犯个人隐私的非法行为,但“开盒”往往包含更进一步的网暴和攻击行为。 ### 二、法律定性 1.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的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也依照此规定处罚。因此,“开盒”和“人肉”行为中涉及的非法获取和公开他人隐私信息的行为,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2. **侮辱罪、诽谤罪**: - 如果在“开盒”或“人肉”过程中,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侮辱罪、诽谤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这些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 三、社会危害与治理 1. **社会危害**: - “开盒”和“人肉”行为不仅给受害者带来严重的身心伤害,还破坏了网络生态和社会秩序。它们可能导致受害者遭受网络暴力、骚扰和恐吓,甚至影响其正常生活和工作。 2. **治理措施**: - 打击网络暴力需要汇集各方智慧、形成强大合力。网络社交平台应承担更多责任,完善内容审核机制,利用科技手段高效地自动识别并过滤不良信息。同时,应设立便捷举报渠道,鼓励用户积极举报不良信息和违法违规行为。 - 政府部门也应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对涉及网络暴力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此外,还应加强网络素养教育,提升公众的法律意识和辨别是非的能力。 综上所述,“开盒”和“人肉”行为确实属于网络暴力非法犯罪的范畴,它们严重侵犯了个人隐私和人格权利,破坏了网络生态和社会秩序。因此,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打击和治理。

点赞(0)
×
关注公众号,登录后继续创作
或点击进入高级版AI
扫码关注后未收到验证码,回复【登录】二字获取验证码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