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判断是正确的。 司法文书制作的总体要求确实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原则贯穿于司法活动的全过程,是确保司法公正、维护法律权威性的基石。 1. **以事实为依据**:这意味着在制作司法文书时,必须严格遵循客观真实的原则,全面、深入、细致地收集证据,查清案件事实,确保文书中所述事实有充分的证据支持,避免主观臆断、猜测和推断。 2. **以法律为准绳**:这要求司法工作者在制作司法文书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不得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不得超越法律的授权范围,确保文书的合法性、规范性和严谨性。在适用法律时,应当准确理解法律条文,结合案件事实,合理适用法律,确保判决、裁定等司法文书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因此,该判断“司法文书制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准确的。

点赞(0)
×
关注公众号,登录后继续创作
或点击进入高级版AI
扫码关注后未收到验证码,回复【登录】二字获取验证码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