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队在扑救火灾时,确实有权根据灭火的需要,拆除或者破损临近火灾现场的建筑**。这一权利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规定,特别是该法的第45条(具体条款可能随法律修订有所变化,但核心意思保持不变),它赋予了消防队在紧急情况下采取必要措施以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权力。 消防队作为专业的应急救援力量,其首要任务是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在扑救火灾的过程中,为了有效控制和扑灭火势,防止火势蔓延造成更大的损失,消防队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包括拆除或破损临近火灾现场建筑在内的各种紧急措施。 这些措施通常是在火势较大、火场情况复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紧急情况下采取的。例如,当火势威胁到毗邻建筑的安全,或者需要开辟通道以接近火源进行灭火时,消防队可能会选择拆除或破损部分建筑以确保灭火工作的顺利进行。 此外,消防队在执行任务时还享有其他特权,如可以进入任何地方无需许可、现场指挥可以要求警力封锁附近交通或疏散公共设施等。这些特权都是为了确保消防队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各种紧急情况,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综上所述,消防队在扑救火灾时,根据灭火的需要拆除或破损临近火灾现场的建筑是完全合法且必要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理解并支持消防队在执行任务时所采取的各种紧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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