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明确规定,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在进行经常性检查时,如发现情况紧急,有权决定停止使用压力容器。这一规定旨在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具体来说,当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压力容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如压力异常升高、安全阀失效、泄漏等紧急情况,且这些隐患可能立即导致事故发生时,他们有权立即停止压力容器的使用,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这一决策对于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还规定了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履行的其他安全职责,如保证必要的安全和节能投入、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安装、改造、维修和检验等。这些规定共同构成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完整体系,为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综上所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明确赋予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使用压力容器的权力,以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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