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劳动争议处理的机制主要包括三个步骤:劳动争议调解、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争议诉讼。以下是劳动争议起诉流程的详细解释: 一、劳动争议调解 1. 当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 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劳动争议仲裁 1. 申请:当事人应在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向仲裁委员会书面提出申请,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2. 受理: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符合要求的申请后7日内,将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在7日内通知当事人。 3. 委托: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并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4. 举证:一般由申诉人提供证据,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负责提供证据。 5. 审理:双方当事人按指定时间参加庭审活动,仲裁庭可进行调解或裁决。 6. 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仲裁庭制作调解书,送达后具有法律效力。 7. 裁决: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及时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起诉。 8. 结案:仲裁庭一般自组成之日起60日内结案,复杂案件经批准可延长30天。 三、劳动争议诉讼 1. 立案受理:原告携带诉讼状、劳动仲裁裁决书等材料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审查后受理,并送达起诉书副本给被告。 2. 庭前准备: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等材料,并告知开庭时间和地点。 3. 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时,法院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并根据需要调解或判决。 4. 判决: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如判决前能调解则调解,调解不成则及时判决。 以上是劳动争议处理的机制及起诉流程的简要介绍。在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当事人应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